編者按:2008年5月北京奧運會前夕,日本青年專欄作家加藤嘉一為英國《金融時報》中文網(wǎng)撰寫評論《北京人為什么闖紅燈?》。其意甚善,誠為可敬,也應當引起國人尤其是交通界同仁的重視和更深的思索。
闖紅燈,在中國的確是司空見慣的街頭現(xiàn)象,也是中國城市政府、交通管理部門和專家們都感到難以管理和解決的問題。加藤嘉一先生從社會文化層面對闖紅燈現(xiàn)象作了深入剖析,以小見大。不僅涉及“闖紅燈”問題,還包括其他社會公共秩序和行為規(guī)范等許多方面。加藤嘉一先生文中提到,“在北京,包括中國其他城市,都沒有西方意義上的上帝,也沒有日本式的‘世間樣’。這事實意味著,對于中國人來說,沒有一個能夠給他們帶來某種價值、行為判斷標準的‘價值領袖’,讓廣大民眾有一種普世關懷、社會至上的理念和行為”。這很大程度上觸及了當今中國社會的深層問題。
要說中國歷來就沒有普世的社會關懷和規(guī)則秩序的文化背景,其實并不客觀。中國有五千年燦爛的歷史文明,號稱文明古國、禮儀之邦。中國有十分廣泛而深厚的佛教文化、儒家文化基礎。佛家文化宣揚普世關懷,儒家文化倡導禮儀規(guī)則。這本是中國的主流文化,也影響了包括日本、韓國、朝鮮、越南、緬甸等在內的東南亞國家,形成了“禮儀為重、敬畏守則”的民風民俗。但是,我們又不得不承認,當今中國社會的公共秩序意識、公共法治意識、行為規(guī)范意識、文明禮讓意識等等社會文明意識都還比較淡薄,也許在交通行為領域表現(xiàn)得尤為突出。個中原因相當復雜,既有歷史遺留給我們的包袱,也有社會文化和文明建設的相對滯后問題。包括社會整體法治環(huán)境、文化教育、現(xiàn)代交通管理理念、精細化交通設計技術等諸多方面,與發(fā)達國家存在相當大的差距。
首先,“闖紅燈”背后有深刻的社會歷史背景,折射出社會公共責任、公共規(guī)范和公共秩序的重建和提升任重道遠。中國的近代化、現(xiàn)代化建設的道路十分艱辛曲折,19世紀下半葉到20世紀上半葉,中國經歷了近百年落后挨打、戰(zhàn)火紛飛的年代。民族屈辱受難、百姓流離失所,現(xiàn)代化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本無從談起。新中國建立以后很長時期又處在反帝反修、階級斗爭的年代。尤其是十年文革對中國傳統(tǒng)文化和道德禮儀造成巨大破壞。改革開放30年來,中國經濟建設取得巨大成就,物質文明已經接近初步現(xiàn)代化。但是,精神文明、社會文明的現(xiàn)代化還遠沒有完成,近代中國的知識先賢們所倡導的“德先生”、“賽先生”還要經過長期努力才能真正成長和成熟起來?!拔镔|至上”、“拜金主義”等在當今中國確實比較盛行。同時,中國正處在城市化、機動化、汽車化等高速發(fā)展時期,我們還沒有來得及形成相對成熟的城市文明、汽車文明、現(xiàn)代交通文明。當今中國城市的交通擁堵、秩序混亂、事故高發(fā),與20世紀五六十年代戰(zhàn)后日本的所謂“交通戰(zhàn)爭年代”情形極其相似。普通百姓,特別是剛剛被城市化的新市民,他們的平均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相對偏低。他們對都市生活的公共規(guī)則、公共秩序還不太熟悉、不太適應,尤其是對汽車社會必須遵守的交通規(guī)則、相應的交通標志以及具體含義等等都還不熟悉、不適應。我們既要有耐心和寬容,更要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。在日本每年都有交通安全周,屆時政府、學者、媒體等都要通過各種途徑以群眾喜聞樂見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社會公眾宣傳交通安全法規(guī)、知識。這十分值得中國借鑒和推廣。
其次,“闖紅燈”反映出政府和決策、管理層的現(xiàn)代交通理念還不成熟,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建設至為關鍵。有些決策者和管理者更多關注和追求的是城市道路交通(主要是機動車交通)的暢通,而沒有更關心其他用路者(行人、自行車、公共交通等)的交通安全、可達、舒適和順暢。簡言之,是“以車為本”,而不是“以人為本”。此外,中國的公務車在闖紅燈、酒后駕車、違章駕駛、違章停車等記錄中,也占了很大比例??梢姡瑢ΜF(xiàn)代交通文明的宣傳普及應首先從決策者、管理者自身做起。中國民眾的道德素質、公民意識并不比其他先進國家差?,F(xiàn)在每年有數(shù)以千萬計的中國人到歐美、日本等訪問、求學、旅游,他們到了國外絕大多數(shù)人都很自覺地遵守交通規(guī)則,不闖紅燈。每年也有數(shù)以千萬計的外國人到中國來訪問、求學、旅游,他們中的許多人到了中國城市卻也不由自主地跟著中國人闖紅燈。從表面上看,這是出于“從眾”心理。但從深層次看,說明中國的交通法治環(huán)境還不夠理想,尤其是交通執(zhí)法的嚴謹性、嚴肅性不夠,威懾力、執(zhí)行力不夠,社會權力階層、精英階層、強勢階層的守法意識和示范意識有待提升。
第三,“闖紅燈”暴露城市道路交通精細化設計遠遠沒有到位,交通改善在技術層面還有很大的作為空間。美國學者提出“自解釋道路設計”的城市道路交通設計理念,要求在城市道路交通設計中要盡一切可能將交通規(guī)則融入設計方案中,通過精細化設計合理保障各種不同道路使用者的路權,并讓各種道路使用者不必通過交通警察的指揮就清晰地知道行車、行路規(guī)則。反觀我們的道路交通設計的確存在很多不足,如:行人過街通道間距過大,干路缺乏路中行人過街安全空間和設施,行人過街通行信號時間不足,缺少無障礙的殘疾人過街通行條件等。造成這些缺陷的主要原因:一是對交通流、交通構成、交通目的和需求、出行者的行為特性等的差異性分析不夠深入;二是對不同功能、不同等級道路的路權分配、實現(xiàn)手段、設計形式和標準等不夠準確明晰;三是在具體道路斷面設計、安全設計、信號配時設計、標志設計等方面不夠精細合理……。這些需要我們的道路交通規(guī)劃師、設計師在設計理念、設計規(guī)范標準、設計手法和技巧上取得創(chuàng)新和突破。
2010-08-16 10:01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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